一、一般急诊诊疗程序
1、挂急诊号的一般急诊病员,由分诊护士按内、外科分诊就诊。
2、如病员多候诊时间较长,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安排急诊医师加强。
3、一般急诊诊疗结束后,值班医师完成急诊病历并记载注意事项,该病历交由病人保管,并在就诊登记本上签收。
4、凡收入院不具备条件,院外观察达又不到目的患者均应收留观。
5、急诊值班医师接诊到需要住院的病人时,完成必要的急诊检验检查。联系相关科室以便安排床位,及时开具住院证,优先安排住院。
二、急危重症救治优先程序
1、急危重症病员应先抢救,后挂号、交费、办理有关手续。
2、急危重症抢救,参加抢救人员必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,争分夺秒的抢救病人。
3、一般抢救由急诊科医师、主班护士负责实施;如遇重大抢救应有科主任组织领导,或有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参加。
4、在抢救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记录,要求准确、清晰、扼要、完整,并注明执行时间,抢救结束后及时整理、归档。
5、预检护士发现危重伤病人应及时安排进抢救室,并立即通知医师进行抢救。
6、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密切配合,严格执行查对制度。
7、经抢救病情稳定后,如须收入病房,由指定的医师、护士和担架员护送。